水處理劑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性試驗項目及要求

13次 2025.03.11

  水處理劑在處理水資源中起著關鍵作用,但如果其成分或質量不合格,就可能對水質造成負面影響,甚至危害人體健康。因此,對水處理劑進行衛生安全性試驗是確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環節,從而保障飲用水的安全?。中科檢測開展水處理劑水處理劑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性試驗服務,是專業的第三方水處理劑檢測機構。


  水處理劑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性試驗要求


  1、凡與飲用水接觸的輸配水設備、水處理材料和防護材料不得污染水質,出水水質必須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的要求。


  2、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水處理材料和防護材料應按規定進行浸泡試驗。


  水處理劑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性試驗項目


  浸泡試驗需檢測以下項目


  基本項目: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值、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砷、鎘、鉻(六價)、鋁、鉛、汞、三氯甲烷、揮發酚類、鐵、錳、銅、鋅、銀


  增測項目:鐵、錳、銅、鋅、鋇、鎳、銻、四氯化碳、鄰苯二甲酸酯類、銀、錫、氯乙烯、苯乙烯、環氧氯丙烷、甲醛、丙烯腈、總α放射性、苯、總有機碳、受試產品在水中可能溶出的其他成分。


  水處理劑毒理學試驗要求


  防護涂料的浸泡水尚需進行下列毒理學試驗


  1、急性經口毒性得小于10g/kg體重。


  2、兩項致突變試驗:Ames試驗和哺乳動物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兩項均應為陰性。


  3、當用新材料制備輸配水設備、水處理材料和防護材料時,應測定在水中的溶出物及其濃度,并根據國內外相關標準評價其安全性。無標準可依的,按要求進行毒理學試驗確定限值。


  水處理劑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性試驗方法


  1、所有樣品應檢驗基本項目中的全部項目,并根據樣品的種類、性質確定輸配水設備浸泡試驗增測檢驗項目,確定防護材料浸泡試驗選測檢驗項目,確定水處理材料浸泡試驗選測檢驗項目。


  2、與飲用水接觸的防護材料浸泡試驗共進行30天。


  第1次(浸泡第1天)和第6次(浸泡第30天)的浸泡水檢驗項目為《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范》(2001)表1中的“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和“毒理學指標”全部項目以及基本項目和增測項目。


  其余4次檢驗的項目為所有基本項目和第1次檢驗中的超標項目。


  3、檢驗方法按《生活飲用水檢驗方法規范》(2001)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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